類別: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材質:紙
年代:1915年
歷史分期:其他
尺寸:長:52.8 x 寬:24.2 (cm)
取得方式:捐贈
原收藏者:李賢武
登錄號:KH1998.016.0105
藏品描述:民國4年11月(1915年),林光寶將土名澗邊,面積6分之田業賣斷給李德榮,林光寶收過田價銀後另立收據。
按:本件收據是依據登錄號:KH1998.016.079-0001民國4年11月吉日(1915年),林光寶立賣斷契後,向李德榮收取的田價;不過,根據林光寶立賣斷契田價是台伏20元,此處收取的是小洋銀60元正,顯然台伏是小洋銀的3倍。
本文物為民初土地不動產交易後,收取價銀的收據,此一形式的契約書作為探討民初土地交易後,收取田價契約,民初幣制的第一手資料,同時得與臺灣土地交易後的做法作對比研究。